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电力变压器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调整为47379620.56元(其中工程建设费限价 41691852.56元,工程设计费限价1687768元, 暂列金 4000000元(不参与竞价))
2.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 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联合体 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更正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本澄清修改通知是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本澄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CA锁下载查阅。
湖北择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