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产城融合及配套基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HBSZ-202211QG-015
各投标人:
现对松滋市产城融合及配套基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进行补充说明:
原招标文件“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备注内容为:
备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现修改为:
备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3.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签订或履行设计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终审判决的诉讼或未裁决的仲裁。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或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复印件。
4. 以仲裁裁决或判决书时间为准。
5. 投标人不如实填报或隐瞒实情,视为弄虚作假。没有相关情况应明确填“无”。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11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