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各投标单位:
现对松滋市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修改:
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3第三点:3、最高投标限价为按费率招标,费率为工程结算价的0.7%(注: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用‘/’或“0”报价,监理费费率(单位:%)填写到投标函中“第 7条 其他补充说明”中)。
更改为:3、最高投标限价为按费率招标,费率为工程结算价的0.7%(注: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填写(建安费*报价费率)元,监理费费率(单位:%)填写到投标函中“第 7条 其他补充说明”中)。
开标时间顺延至2024年7月4日9:00。本澄清修改通知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内容,澄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松滋金松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