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城区第三批保障性住房租赁和装修项目随县城区第三批保障性住房租赁和装修项目(HBSX-202407FJ-005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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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X-202407FJ-005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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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随县城区第三批保障性住房租赁和装修项目已由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407-421321-04-05-23913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县安随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随县安随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博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随县县城新厉山小区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随县县城新厉山小区,包含160套房屋,共计19580平方米的装修工程。 其他: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1543.2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12万,工程施工最高限价153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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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装修改造 160 套住房,改造面积 19580.00 平方米,厨 卫地面砖 300*300,其余室内地面 600*600 地面砖,内墙厨卫 300*600 墙面 砖 2.8m(吊顶处),其余墙面乳胶漆。厨卫吊顶,卫生间暖风机及带柜洗 脸盆、进户门及室内套装门,室内灯具、开关、插座、线路。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01 合同估算价:1543.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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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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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资质,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或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承接过下列①或②或③业绩:①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装饰EPC业绩;②一项单项工程投资额1000万及以上的装修装饰设计业绩;③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类似业绩由任何一方提供均有效。)3.1.4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反映企业状况良好,平均利润大于0元。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3.1.5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②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③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④施工拟派施工员、质量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含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⑤拟派的上述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岗在册正式员工,须提供2024年度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司为其缴纳的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联合体投标人承担有资质要求的建设内容时,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对应资质;(4)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5)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联合体投标人承担有资质要求的建设内容时,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对应资质;(4)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5)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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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7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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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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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均应满足):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本表中,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之后);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本表中,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之后)。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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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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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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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