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罗红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HBSX-202404SL-005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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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X-202404SL-005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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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随县罗红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随发改审批服务[2024]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随县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辰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取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随县均川镇 建设规模:1.渠道整治工程:(1)罗河水库高干渠:衬砌总长度14.19km(桩号0+000~15+300);(2)罗河水库低干渠:衬砌总长度16.37km(桩号6+405~23+336)。(3)罗河水库支渠:支渠衬砌总长度10.0km,其中高干渠2支渠疏挖及衬砌长度3.455km(桩号支0+000~3+455);高干渠4支渠疏挖及衬砌长度1.0km(桩号支0+000~1+000);高干渠6支渠疏挖及衬砌长度1.0km(桩号支0+000~1+000);高干渠7支渠疏挖及衬砌长度1.0km(桩号支0+000~1+000);低干渠2支渠疏挖及衬砌长度2.0km(桩号支0+000~2+000);低干渠3支渠疏挖及衬砌长度1.545km(桩号支0+000~1+545)。2.渠系建筑物:渠系建筑物132座。其中拆除重建分水闸10座,拆除重建节制闸9座,修复节制闸1座,新建泄洪闸1座,拆除重建机耕桥10座,新建及拆除重建人行桥20座,新建小沟入渠20处,共400m,新建箱涵1座长50m,新建直灌口40处,新建隧洞沉砂池6座,隧洞修复13处,渡槽修复1座。3.工程管护设施:新建渠道巡检泥结石道路5km,新建安全标识牌13处及渠道里程标识牌309座。4.量测水设施:新建量水槽40处。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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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标具体内容包括项目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建设程序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阶段: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等业主要求所有与项目相关的设计,负责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纸审查工作,按照业主单位下达的设计任务委托书确定的投资额和设计任务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应报业主单位先行审查,并应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通知书;负责全部设计资料及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在工程竣工移交后将全部资料向业主单位移交;2、工程施工:按业主的要求完成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业主要求所有与项目相关的施工;3、竣工验收: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的竣工验收,配合业主完成交付使用前所需的运行指导等;4、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其具体内容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全面承担总包管理责任,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工程的保修、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内容。负责办理所需的建设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 合同估算价:333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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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质量标准:(1)工程勘察设计: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满足业主功能性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审查合格。(2)工程施工: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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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具备以上资质条件。(2)信誉要求:①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没有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②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③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需满足)。(3)业绩要求: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0个月,以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独立承接(或以联合体承接,需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单位提供)过1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0万元水利水电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同时提供以下 3 项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官方网站带网址的中标结果公告截图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或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截图或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截图)。(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①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②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③拟任设计负责人(设计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类)资格;④拟任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⑤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或培训合格)证,以上项目班子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2023年12月01日以来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上述施工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也不接受法人代表兼任上述人员和技术负责人;(5)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须满足上述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且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未中标的不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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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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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0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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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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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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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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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