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游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第三标段招标文件
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款第(4)项要求为: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 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财务报告反映企业状况良好,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
招标文件中相关解释备注与此项不一致处,以本招标公告为准。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