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申请人: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二)第2.2.4(5)工程质量考核奖励与处罚(-2~1分)此项与湖北省水利厅2024年2月5日印发红头文件鄂水利函[2024]76号《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和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部分内容的通知》第二条相冲突。
现修改为删除“工程质量考核奖励与处罚”项计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所以不延期。
湖北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