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场交易主体: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52号)、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工作措施的通知》(鄂公管文〔2023〕7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随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合同签订网上办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随县属地范围内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规定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
二、合同在线签订流程及时间
1、合同在线签订流程:中标单位签章并提交招标人审核→招标人签章后提交→交易中心备案。由招标人(采购人)或中标人任意一方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发起,上传项目合同文件并推送至对方审核,无异议后,双方在线签电子章予以确认,合同在线签订成功。具体操作可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服务指南-常见问题”《电子合同如何签订操作手册》中查询。
2、招标人(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完成在线合同签订,合同签订成功后系统将自动推送至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完成合同存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合同在线签订和变更工作是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重要改革举措,有助于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透明度,方便社会监督。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二)落实主体责任。招标人和中标人作为在线签订合同责任主体,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落实,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在线签订合同的指导和监督。
(三)开展监督检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并视情况进行通报。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