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业务办事指南 | ||||
办事 程序 |
承办人 | 办理 时限 |
相关事宜 | |
申办CA | 申办及注册 | 市场主体 | 自行办理 | 市场主体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流程办理。具体操作可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指南”之《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中查询。 |
项目注册 | 平台办理 | 招标人 | 招标计划公开30日后 | 包括招标项目基本情况、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委托代理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资格要求等内容。 |
项目受理 | 工程交易股 | 即时 办理 |
中心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审核通过后生效 | |
招标方案 | 平台办理 | 招标人 | 项目注册成功后 | 包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评标场地预约等主要内容。 |
项目受理 | 工程交易股 | 即时 办理 |
中心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审核通过后生效 | |
项目实施 | 招标公告发布 | 招标人 | 自行办理 | 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直接发布,不需中心审核通过。 |
澄清答疑(如有) | 招标人 | 自行办理 | 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直接发布,不需中心审核通过。 | |
下载招标文件 | 潜在投标人 | 规定时限办理 | 潜在投标人凭CA证书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网上报名,自行下载打印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 |
抽取专家 | 工程交易股 | 开标前24小时内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组建评标委员会,中心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审核通过后生效。工程交易股从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相应专业评标专家,完成评标委员会组建。 | |
组织开标 | 招标人 | 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 | 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远程开标大厅”开标,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现场网上开标并公布。工程交易股提供场地服务。 | |
组织评标 | 工程交易股 | 开标结束后 | 评标专家到达预约的中心电子评标室完成评标工作并提交电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 |
远程异地评标 | 工程交易股 | 按远程异地评标规程办理 | 远程异地评标的,由中心工作人员在省中心门户网站“湖北省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管理系统”提出申请,对方同意后,由中心工作人员从综合评标专家库抽签当地相应专业评标专家,在当地中心评标。 | |
评标结果公示 | 招标人 | 收到评标报告后3日内 | 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提交评标结果公示,中心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审核通过后发布。 | |
中标结果公告 | 招标人 | 即时办理 | 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异议已处理完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菜单-招标业务-定标-中标通知书和结果,录入相关信息,生成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以及中标结果公告,上传相关扫描件提交核验。中心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审核通过后发布,系统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 |
退还投标保证金 | 工程交易股 | 按投标保证金递交和退还指南执行 | 《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实现了自动退还功能,无不予退还情形的,由系统在规定期限内自动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其利息。自2021年12月1日起,中心不再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账户现金汇入通道已经关闭。 | |
合同备案 | 招标人及中标人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中心已经启动合同在线签订。合同在线签订流程:中标单位签章并提交招标人审核→招标人签章后提交→交易中心备案。由招标人(采购人)或中标人任意一方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发起,上传项目合同文件并推送至对方审核,无异议后,双方在线签电子章予以确认,合同在线签订成功。具体操作可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服务指南-常见问题”之《电子合同如何签订操作手册》中查询。 | |
档案管理 | 封存及归档 | 工程交易股 | 即时办理 | 项目全流程结束后,无需保存纸质档案资料,全流程交易资料均保存于交易系统中。再从交易系统中下载到存储,做到双备份,年终归档到档案室。 |
专门规定 | 评定分离 | 招标人 | 按文件规定 | 招标人按照《关于印发随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随县公管文〔2022〕1号)规定完成定标工作,并向中心递交相关资料。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余秋波 | 联系电话 | 0722-3338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