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投·首秀城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HBSU-202410FJ-009002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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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U-202410FJ-009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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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产投·首秀城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已由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9-421350-04-01-39841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天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随州市天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老班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随州高新区文峰大道与胜利大道交叉口 建设规模:产投·首秀城项目有效用地面积13.8万㎡(约207亩),建筑面积约34.4万㎡(不包含空中露台),计容面积约27.6万㎡,其中商业建筑面积约1万㎡,住宅建筑面积约26万㎡,地下室建筑面积约6.4万㎡,总户数1938户,地下机动车停车位约1843个(不含预留改造车位)。配套建设雨污水管网、强弱电、市政、绿化、亮化等附属工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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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产投·首秀城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工程进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监理服务、跟踪审计服务和项目管理服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800日历天,其中项目管理、跟踪审计及监理服务期为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10030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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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970.3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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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经营许可: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2)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甲级综合资质。若为联合体,承担监理任务的一方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本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须至少包含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三项服务内容)或同时具有类似项目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业绩各一项。注:①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工程总投资金额在50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建设项目;②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为有效业绩。③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4)人员要求:①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担任过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负责人或项目管理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可由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管理负责人应由承担项目管理任务一方的人员担任;③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应由承担监理任务一方的人员担任,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须提供承诺函;④跟踪审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造价专业负责人应由承担跟踪审计任务一方的人员担任。(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要求中关于信誉的相关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在其资质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任务,且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并在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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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19日至2024年10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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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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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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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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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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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