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氵厥水二桥拆除重建工程JSEQSG-1标段施工
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
招标编号:HBSU-202307GL-001002001
根据《随州市氵厥水二桥拆除重建工程JSEQSG-1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招标人发布了招标文件的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招标文件。本补遗书正文共2页,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一、补 遗
1、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以下内容进行调整:
(1)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序号15条款号17.2.1(1)中开工预付款金额修改为“不适用”;
(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17.2 预付款”中的内容修改为:“本项目不提供预付款”(因招标文件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
二、答疑
投标人提问一:招标文件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注1:“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则须同时提供:中标结果公告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报告(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且能证明符合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不断升级,发布公告的网站不断变更,未在现使用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上发布的中标结果公告均已无法找到,这些业绩如何证明?
答: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结果公告截图或提供业主单位开具的中标证明(XXX工程项目由XXX单位中标承建,于XXX时间完工,因XXX原因现无法提供中标公示截图,特此证明并加盖公章)、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报告(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即可。
投标人提问二:招标清单中共22项的措施项目的工程量是预估数量?最终结算数量如何确定?
答:招标清单中措施项目费用按照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的要求进行确定。
招 标 人: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