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随州市擂鼓墩文物保护中心二期安防工程
招标文件第1次答疑澄清修改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有潜在投标人对“随州市擂鼓墩文物保护中心二期安防工程”招标文件内容提出了疑问,现就有关问题澄清修改如下:
一、答疑澄清修改内容
问1:招标清单“单位工程概算汇总表”中:“九:察设计费,十一:工程建设监理费,十二:第三方工程检测费,十三:审计费,十四:预备费”:以上费用一般作为建设单位概预算列支,投标人是否需就以上费用报价并计入投标总价?
答1:投标人不需要对本次招标清单“单位工程概算汇总表”中:“九:察设计费,十一:工程建设监理费,十二:第三方工程检测费,十三:审计费,十四:预备费”等所列五项费用进行投标报价,故也不计入投标总报价之中。
问2:招标清单“单位工程算汇总表”中:"十:工程招服务费”单独列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招理服务费”说明:招代服务费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此项费用,请问以何为准。
答2: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招理服务费说明:招代服务费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此项费用”内容为准。
问3:关于资审查的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止向前推算3年)独立完过至少一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防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或施工同,如这些资料未相应内容,应补充提供证明材料。与在标文件第28页“类似项目”投标人使用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施工许可证(如有)、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其他证明材料证实。独立完成过的理解应该是已经完成验收的业绩,请明确是否需要附工程的验收证明资料?
答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止向前推算3年)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防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如这些资料未载明相应内容,应补充提供证明材料”现修改为:“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止向前推算3年,以工程接收证时间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或完工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施工合同)、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完工证明书的扫描件等资料]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防工程业绩”。
问4:技术负责人职称:在招标公告里面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而在招标文件第27页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又没有针对技术负责人的要求,请问以那一项资料为准?关于技术技术负责人职称: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其中:在全国称专业分类中自动化和机械专业中均有机电工程专业,而机械专业与项目行业是完全无关的,描述是否有误,与项目项目的行业大类应为:自动化、电子、电气、算机等专业,应均符合项目要求,仅限定机电工程专业是否指向性太明显?
答4:原招标文件中“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现修改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电子智能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问5:招标文件第9项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日期近3年:是指2020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3日;而后面括号内描述: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3年,投标截止日期是2023年8月23日。两条内容自相矛盾,请问以何为准?
答5:以本次答疑澄清修改内容“答3”内容为准。
问6:关于招标公告资质要求:依据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需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甲级(壹级)施工专项资质,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一 级)资质是中国安防协会颁发的,是否会影响项目备案和验收?
答6:本招标公告第3.1条款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一 级)资质”,没有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上述两项条件,投标人只具备其中一项条件视为满足本项目资质条件;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一 级)资质是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实施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进行设置的。
问7:招标文件中要求“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请招标人澄清:我公司属于大型企业,不属于中小企业,是否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
答7:本招标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不符合上述规定,即不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不允许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3日09时00分”现修改为“2023年08月28日09时00分”。
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四、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不变。
五、本答疑澄清修改通知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内容,答疑澄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随州市擂鼓墩文物保护中心
湖北致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