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设施改造工程)(HBTF-202411QG-013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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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TF-202411QG-01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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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团风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设施改造工程)已由团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团发改审批团发改审批[2024]1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团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团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团风县境内 建设规模:提升改造团风县飞灰填埋场;更新全县10个垃圾中转站设施设备;更新团风县20吨餐垃圾设备,以及中转站和村级垃圾设施改造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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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提升改造团风县飞灰填埋场;更新全县10个垃圾中转站设施设备;更新团风县20吨餐垃圾设备,以及中转站和村级垃圾设施改造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16 合同估算价:2705.5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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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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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拟派项目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提供职称证书,或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3)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各一名持有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一名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拟派项目人员均需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连续2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若现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请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处理;3.1.3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 2022 年、 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只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3.1.4 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3.1.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须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按招标文件其他材料中提供的格式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该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附件。投标人如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并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均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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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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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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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1)投标人须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交《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问题,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和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建办〔2021〕11 号)、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厅头〔2022〕2171 号)执行 。
6.2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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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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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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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