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 国道团风县新桥至标云岗段改建工程融资+施工 第1合同段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318 国道团风县新桥至标云岗段改建工程融资+施工(项目名称) 第1合同段(标段名称)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招标公告 2.2 招标范围:项目交工验收后 7 年内支付融资金额。
澄清为:
1、融资储备资金部分(第一合同段限额8000万元、第二合同段限额1亿元)还款约定为:在项目完成交工验收后1个月内返还并按年利率4.5 %或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2、合同工程款融资部分(60%合同工程款)延期支付约定为:该项目工程款延期支付期限为7年,计时起点为工程交工验收证书签署时间,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将全部应付款项按7个年度分7期等额支付给承包施工单位(即交工验收后满1年支付第1期款,满2年支付第2期款,以此类推),延期支付期间,前5年不计利息,后2年按年利率4.5%(或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二、招标文件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十一、融资利率承诺函
澄清为:十一、融资利率及延期付款利率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团风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