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近 5 年完成过 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的环境治理或生态修复工程施工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类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现更正为: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近 5 年完成过 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的环境治理或生态修复工程施工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类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
2.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延期至:2023年01月14日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2.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 年 01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2.3本澄清修改通知是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本澄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招 标 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
代理机构: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