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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公共就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HBTF-202602FJ-001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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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TF-202602FJ-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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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团风县公共就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团风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团发改审批[2024]29号、团发改审批[2026]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誉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团风县园区中路附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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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项目总面积6749.48平方米,项目占地面积12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220平方米。其中:框架式公共实训楼1栋6层(含设备设施购置及安装),配套室外给排水、消防、道路、绿化、化粪池、停车位等基础设施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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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3273.3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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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以团发改审批[2024]29号、团发改审批[2026]16号文件批复的初步设计和概算作为限价范围,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未经发包人书面认可,擅自增减设计及施工的内容造成一切后果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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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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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2)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二项资质;联合体投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二项资质: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时间至今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可提供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近5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项目合同额不低于(含)1200万元工程施工(含EPC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绩)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新建类型为公共建筑类、居住(住宅)建筑类、工业建筑类与招标工程相似的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证明等材料,业绩内容需反映出项目特征、合同签订时间、所承担工作、合同额等,若投标人资料提供的不全或关键的信息评标委员会无法准确认定,按未提供处理。
3.1.4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③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④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符合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相关资格要求,可以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能同时担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⑤设计团队:团队配置合理,专业齐全,须分别配备建筑(至少1人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结构(至少1人具备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给排水(至少1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资格-给水排水专业)、暖通(至少1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资格-暖通空调专业)、电气(至少1人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资格-供配电专业)5个专业的设计负责人;⑥施工团队:团队配置合理,专业齐全,须分别为施工员(至少1人)、质量员(至少1人)、材料员(至少1人)、资料员(至少1人)、安全员(至少1人,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其他人员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⑦以上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在本单位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若现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请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处理。,3.1.5 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第3.1条的规定;(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5)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设计单位无须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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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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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照(团政规【2022】2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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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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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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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02月03日至2026年02月05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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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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