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HBWX-202412SZ-024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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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WX-202412SZ-024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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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武穴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EPC+O)已由武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304-421182-04-01-70437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穴市城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武穴市城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位于武穴市,涉及田镇街道、万丈湖街道2个街道办事处,余川镇、花桥镇、大金镇、石佛寺镇、大法寺镇和龙坪镇6个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完成6500.00亩仙人坝水库水环境整治工程和222个村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其中: 1)仙人坝水库水环境整治工程 主要完成清淤工程、生态护坡工程等两大工程,其中:生态护坡工程主要完成9572m库区岸线整治,主要包括浆砌碎石护岸、护坡植草、防渗处理等工程内容。其中其他生态修复工程投资额约2894万元,其余均为其他环境整治工程。 2)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1702座,处理水量24455t/d(单个处理设施规模不超过100t/d),铺设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DN200主管347640米,硬聚氯乙烯De110街坊管521460米,设置主检查井45660座,入户检查井28970座。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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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武穴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EPC+O)。本次采用设计施工运维总承包(EPC+O)模式建设,中标人负责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及3年运维,涵盖从工程勘察设计开始至工程3年运维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工程施工、运维等,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设计部分:项目的勘察部分(包括项目的初步踏勘、地形测绘等工作)、设计部分(包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及建设全过程相关设计技术服务等);
2)施工部分:以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图纸为准,依据招标文件及合同所确定的工程内容和目标,进行项目施工,完成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并达到验收标准;
3)完成其他与该项目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自检、移交及质保期内的有关全部工作,编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文件,建立和移交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
4)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及文明施工。 标段划分: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20 合同估算价:53126.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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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质量目标: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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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资质(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施工资质):(1)设计的要求:①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环境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为设计方正式员工;
(2)施工要求:①施工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则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②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者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业绩要求(满足①②③要求任意之一即可):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设计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任意一方至少承接过①一项工程投资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治理类或水环境治理类或市政工程设计业绩;②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治理类或水环境治理类或市政工程施工业绩;③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污水治理类或水环境治理类或市政工程项目的EPC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设计业绩投资额以项目批复文件或该项目施工招标公告网页截图证明,其批复文件证明材料不限于可研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合同)。
(5)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 2021年、2022年、2023 年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且无亏损,财务状况良好;
(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三家。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④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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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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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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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请各投标人将《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加入到投标文件,《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已作为附件上传到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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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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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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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