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智能化新能源船舶产业园工程(一期)水工工程EPC总承包(HBWX-202411SY-003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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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WX-202411SY-00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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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智能化新能源船舶产业园工程(一期)水工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武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证2304-421182-04-01-17738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广济新能船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长投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穴市龙坪镇 建设规模:舾装/修船作业区(4个泊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1座纵向斜船架滑道及配套的绞车房,5组船台及相应分段堆场,跨(穿)堤道路、管线及配套建构筑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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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勘察部分:港池疏浚、陆域形成、地基处理、堆场道路铺砌、陆域轨道基础、水工建筑物工程、穿堤管线土石方、跨堤道路、装卸工艺、生产与辅助建(构)筑物、供电照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动力工程、助航设施工程等部分的内容(不含过江电缆改迁)。(2)初步设计部分:港池疏浚、陆域形成、地基处理、堆场道路铺砌、陆域轨道基础、水工建筑物工程、穿堤管线土石方、跨堤道路、装卸工艺、生产与辅助建(构)筑物、供电照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动力工程、助航设施工程、滩体守护等部分的内容(不含过江电缆改迁)。(3)施工图设计(含图审)、施工总承包部分:港池疏浚、陆域形成、地基处理、堆场道路铺砌、陆域轨道基础、水工建筑物工程、穿堤管线土石方、跨堤道路、装卸工艺、生产与辅助建(构)筑物、供电照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动力工程、助航设施工程等部分的内容(不含过江电缆改迁)。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30 合同估算价:150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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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勘察要求的质量目标:合格;设计要求的质量目标: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目标: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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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修造船厂水工工程)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同时具备:①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①近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 5 年内,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不低于1 万吨级码头工程设计业绩;②近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 5 年内,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意见上落款日期为准,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则以最后的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 1 个不低于1万吨级的码头工程施工业绩。(注:分包业绩无效;新建、改扩建工程均可;若提供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 EPC 总承包业绩,则分别对应上述设计业绩、施工业绩;若提供为联合体业绩或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则业绩须根据本次投标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与该业绩联合体分工对应一致方为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5)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7)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净利润均大于0元。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关键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若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由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担任;(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3)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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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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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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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1)各投标人将《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加入到投标文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已作为附件上传到招标文件。 2)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详细操作流程详 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CA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解密环节必须均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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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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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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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