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技术评审中5.主要施工方案:欠合理,基本可行2.9-2.5分;现更改为欠合理,基本可行1.9-1.5分。
2、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技术评审中7.主要施工管理计划:内容完备,可行0.6-0.2分;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0.1-0.8分;现更改为内容完备,可行0.6-0.4分;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0.3-0.1分。
3、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评审中1.项目经理资格与
业绩内容中“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工程师);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师);”现更改为“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工程师);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工程师)”。
本修改通知是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补充、澄清及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招标文件中与此相关的内容应作相应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