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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穴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WX-202512FJ-043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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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WX-202512FJ-04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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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湖北武穴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武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武发改审[2024]2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武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湖北武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彦一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武穴经济开发区火车站工业园电子信息园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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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A、B区标准厂房外立面及其他改造工程,总建筑面积371711.00平方米。建设产学研实践基地卸货区、场地硬化等室外工程。新建停车场面积13966平方米,停车位合计671个,其中:机动车停车位510个,电动自行车停车位161个。建设配套道路、地下管网改造工程、配套服务等基础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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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13134.0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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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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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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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2)投标人资质(须具有以下设计、施工资质):a勘察单位资质:投标人需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b设计单位资质:投标人同时具有①+②+③+④, 即①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c施工单位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②设计负责人:具备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者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③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4)业绩要求: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任意一方至少承接过一项工程投资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景观工程设计业绩或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注:设计业绩投资额以项目批复文件或该项目施工招标公告网页截图证明或设计合同等能体现投资额的证明材料,其批复文件证明材料不限于可研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合同。(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2年、2023年、2024 年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的公司按实际年度提供(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9) 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并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3.4其他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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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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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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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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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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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 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29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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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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