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太子米农业科技示范项目(一期、二期)工程总承包(EPC)孝昌县太子米农业科技示范项目(一期、二期)工程总承包(EPC)(HBXI-202410FJ-020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XI-202410FJ-020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孝昌县太子米农业科技示范项目(一期、二期)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孝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408-420921-04-01-17719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孝昌县昌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孝昌县昌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孝感市鑫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邹岗镇、陡山乡、花园镇。 建设规模:智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占地39.55亩,容积率0.22,建筑密度7.08%,绿地率11.86%,建筑面积12575.01m²,其中综合服务中心5225.32m²、智能云仓配送中心7028.67m²、配套用房285.02m²、垃圾存放间36.00m²,配备智能云仓、农产品湖源等系统及冷链物流设备。有助于完善太子米全产业链流通体系,促进太子米、太子稻良种及其相关产品的销售和推广。(配建充电桩9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0辆(配建充电桩8个);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绿化等公用设施。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EPC工程招标范围包含:建筑范围内设计、采购、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及整体移交、质保期维保,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等所有内容,并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与负责。主要内容包含:(1)设计部分:①项目范围内满足使用功能的施工图全过程的所有设计工作及后续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以及后续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②负责协助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审查(含图审费)与设计工作相关的主管部门审查工作;③负责本项目建设期间施工图设计、优化设计、变更设计、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设计服务等;配合完成其他与设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负责提供与设计相关的汇报材料(包括电子版文件),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所有设计内容必须符合行业规范、政府相关文件及政府批复的用地规划许可证、所含设计条件的所有要求。(2)采购部分: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移交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3)施工部分:本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服务(以审批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经评审核定的预算为准。(4)其他工程服务:根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完成整个项目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工作,通过发包人的审核,并报送当地相关部门审定(如需)。协助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工程报建、验收、备案、审查、办证等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相关手续直至顺利获得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节能、规划、消防、质量、人防、绿化、档案及综合验收等;与本工程项目建设相关的其它参建单位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助服务等为完成本项目实施的其他工程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30 合同估算价:8647.20万元 |
||||||||||||||||||||||||||||||||||||||||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或者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任一项证明材料能体现项目规模均可);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具备以上业绩要求即可。 3.1.3人员要求:(1)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①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②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并提供承诺书 ;③拟派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在职职工,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拟任设计负责人(设计项目经理)具有国家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3)拟任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可由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但须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3.1.4财务要求: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2022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近三年(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或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等;(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或投标人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期间的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加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查询板块】查询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查询对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板块】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查询结果的截图和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顶部的【信用信息】搜索栏,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的企业名称,并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下载信用报告,提供带有“信用中国”水印、生成唯一的文件编号和报告核验码的信用报告(查询对象:投标人)。其他详见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二家(含),由符合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施工方单位和设计方单位组成;(2)联合体牵头人须是参与投标的施工方单位;(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4)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5)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信誉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5日 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网址:http://www.hbbidcloud.cn/xiaochang),等候开标。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4009980000咨询。。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4年10月14日
|
||||||||||||||||||||||||||||||||||||||||
备注: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和《持续推进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改革工作方案》和孝感市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一网通投”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对招标公告中:4.招标文件的获取4.1、4.2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5.2的补充说明: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服务操作用手册)。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5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