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太子米农业科技示范项目(三期、四期)监理服务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孝昌县太子米农业科技示范项目(三期、四期)监理服务,招标编号:HBXI-202412SZ-023001001,现对招标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内容如下:
原招标公告中: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3、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事先同意,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4、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信誉要求。
现澄清为:
1、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3、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事先同意,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4、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信誉要求。
招标文件原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4日 09时00分不变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孝昌县昌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