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澄清修改通知(第一次)
各投标人:
现对孝昌县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作如下修改:
1、原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包括业绩汇总表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附件)为准。”现修改为:“3、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包括业绩汇总表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附件)为准。”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修改为:2021年06月11日至2021年06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也作相应修改。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