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应山河治理二期工程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孝昌县应山河治理二期工程,招标编号(HBXI-202206SL-001001001),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内容如下:
原公告文件、 投标人须知、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业绩要求:2017年6月至今独立完成至少一项不低于400万元的河道整治工程施工业绩,应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同类工程是指:2017年6月至今独立完成至少一项不低于400万元的河道整治工程施工业绩,应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类似工程是指:2017年6月至今独立完成至少一项不低于400万元的河道整治工程施工业绩,应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现澄清为: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至少一项不低于4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材料(包括业绩汇总表、中标通知书、合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上述材料需加盖鲜红公章并上传扫描件为准)。
同类工程是指: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至少一项不低于400万元的河道整治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材料(包括业绩汇总表、中标通知书、合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上述材料需加盖鲜红公章并上传扫描件为准)。
类似工程是指: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至少一项不低于4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材料(包括业绩汇总表、中标通知书、合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上述材料需加盖鲜红公章并上传扫描件为准)。
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孝昌县中小河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