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孝昌县芳畈水库除险加固工程(EPC)总承包(HBXI-202404SL-004001001),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
(一)3.投标人资格要求:(1)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满足):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满足):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修改为:(1)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满足):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满足):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水库枢纽)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3.1.2 业绩要求(1)近五年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指灌区建设工程或者堤防建设工程或者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修改为:3.1.2 业绩要求(1)近五年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指水库除险加固、水毁修复、新建水库或者改扩建水库)
(三)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及其他补充文件,见附件上传。
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