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孝昌县小河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F+EPC)
招标文件第2号补遗书
招标编号:HBXI-202210GT-003001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
问题一、招标文件P54、55页,2.2.4(2)投资业绩要求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投资协议书或投资合作协议书)否则不得分。而P145页3-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下备注2.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的扫描件,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前后要求不一致,请问是否可以理解为近五年类似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协议书均可作为证明资料?如果是提供中标通知书“近5年”须中标时间为准?
答: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协议书均可。
问题二:本次招标文件正文中未明确投资收益及利息,但是第四章中合同条款及格式又有投资收益及利息的相关描述,请问本项目招标是否包含投资收益及利息?
答:本次招标的总投资42612.19万元(不含融资成本及投资收益),具体按照《2022年度孝昌县小河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及签订后的投资协议为准。
问题三: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明确本项目总投资为42612.19万元,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第5条中又有关于投标人负责的子项目投资上限为31528.52万元的表述,请问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以哪个为准?
答:本项目总投资42612.19万元(不含融资成本及投资收益),其中政府整合资金11083.67万元,投标人负责投资31528.52元。具体以《2022年度孝昌县小河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并结合财政评审后的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方案为准,投标人具体实施子项在后续协议中予以明确。
本项目开标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年11月17日9:00。
其他内容不变。
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次澄清(补遗)发放的为准,请各投标人按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澄清(补遗)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补遗)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补遗)文件为准。
招标人: 孝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明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