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池江北工业园标准化园区建设项目投资合作方和工程总承包(社会投资人+EPC)HBXC-202308SZ-002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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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XC-202308SZ-00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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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小池江北工业园标准化园区建设项目投资合作方和工程总承包(社会投资人+EPC)(项目名称)已由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小池江北工业园标准化园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池政审【2022】37号和关于小池江北工业园标准化园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复函池政审【2023】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湖北小池滨江新区城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嘉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合作方和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江北工业园起步区 建设规模:(1) 4.5 万 m 3 /d 规模设计,总用地面积约 84.3 亩(2)新建 DN1200 污水处理厂尾水外排压力管长度 6.5km。(3)新建专业园区配套道路清江大道西延线道路,长 2746 米、宽 40 米,配套建设给水管网、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电缆沟、照明等基础设施。(实际施工范围以项目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项目及施工图纸为准)其他:项目合作期限为8年,其中:总体建设期3年,运营期5年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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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完成项目全部设计工作(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部分:施工图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3、投资合作方: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工作,保障项目资金落实并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与实施主体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项目管理、建设实施、招商运营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9-18 合同估算价:75661.9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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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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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联合体各成员)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设计资质: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备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是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资质是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设计项目或一项类似施工项目或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类似设计项目”是指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类似施工项目”是指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 是指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1.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3.1.6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1.7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2)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近三年未出现亏损(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则不提供)。 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其他详见:第二章 附件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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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22日至2023年08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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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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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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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和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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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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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