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工业园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HBXC-202403QG-001002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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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XC-202403QG-0010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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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江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湖北小池滨江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池政审[2023]38号文、池政审(2024)11号文,黄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2024)18号文批准建设(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小池滨江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小池滨江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的投资合作方和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小池江北工业园西北侧,清江大道以北、联创大道以西、商贸西路以东区域。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及配套尾水排江管道工程(含排污口)。本项目污水处理特许经营规模近期为4.5万m3/d,总用地面积135亩,其中土建部分一次性投资建设,设备分期投入。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厂区污水、污泥处理构(建)筑物土建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电气工程、自控工程、厂区管线工程、厂区除臭、消防工程、管理用房、景观及绿化工程、尾水泵房工程等。配套尾水排江管道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建DN1200污水处理厂尾水压力管,管道采用球墨铸铁管,橡胶圈承插式连接,长度约7.1公里,排污口工程(包含在线流量计及COD、氨氮、总磷、总氮监测仪等实时监测设备),以及消力池、排污口上下游范围内的护岸、护砌、道路破除与恢复、护坡、安装堤防安全监测设备等工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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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江北工业园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实施。采用竞争方式选择社会投资人作为特许经营者,由实施机构授予其特许经营权,与政府出资人代表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并在项目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相关资料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的机构,并保证本项目没有任何负债和免受任何第三方追索。项目公司通过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以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回报。(2)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建设期间、质保期间设计配合服务等、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及费用编制,为招标人提供相关的设计咨询服务等。包含但不限于:废水水质监测、污染物处理及工艺选择、设备选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人防、内装工程、建筑智能化、电梯、泛光照明、室内外基础配套设施、绿化景观、标识系统、室内外管线综合、与市政现有基础设施(水、电、路、网络、通讯等)的接驳连通设计等,以上设计文件含修改、调整和完善(含所有专业的深化设计)。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在不影响周边环境和水质的情况下,达到污水处理效果的同时,应尽可能地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设计内容必须符合行业规范、政府相关文件及政府批复的用地规划许可证所含设计条件的所有要求。(3)施工部分:施工图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图编制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4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 合同估算价:45515.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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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项目建设期:14个月(江北工业园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方案中建设期为15个月,建设期以此处14个月为准),其中:设计工期1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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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成员)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业绩要求(同时具备1和2 的业绩):(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承担工程总承包任务的任意一方)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类似设计项目、一项类似施工项目或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类似设计项目”是指工业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类似施工项目”是指工业污水处理厂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 是指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业绩);(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承担运营责任的一方)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工业污水处理厂的运营业绩;
4.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取得市政工程相关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5.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6.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证书;
7.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 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2)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3)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4)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承担工作均不得变动 。(5)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提供承诺书,联合体各方均需盖章)根据《新机制》中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确保民营企业股权占项目公司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还需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诺:民营企业股权占项目公司比例不低于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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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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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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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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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方式实施。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湖北小池滨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xiaochipublic.hbncp.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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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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