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答疑通知
编号: HBXC-202410FJ-004001001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黄梅戏曲文化小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O)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答疑:
1、提问:针对招标文件中,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近 3 年平均利润大于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上述要求。疑问:若联合体成员单位成立不满三年,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何提供?
答:若联合体成员单位成立不满三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只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2.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3.2计划工期,计划竣工时间修正为2027年11月15日。
3. 此澄清答疑未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开标时间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招标人:黄冈智清文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