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二、适用对象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三、招标人代表(评委)信息录入程序及所需材料
1、录入招标人代表(评委)信息
在评标(资格审查)工作开始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菜单-招标业务-资格预审(发标)-资审招标人评委(招标人评委),选择招标标段,录入招标人评委姓名、身份证号码,上传招标人评委授权委托书等,提交确定即通过。
2、变更招标人代表(评委)信息
原录入信息不删除,重新录入变更后的招标人代表(评委)信息,上传招标人评委授权委托书等,提交确定即通过。
四、注意事项
评标(资格审查)工作开始前,招标人代表(评委)持身份证,通过评标区门禁系统读取身份证信息的方式验证其身份,参加评标(资格审查)工作。
五、咨询服务电话
0712-2280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