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家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郑家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HBXG-202405SL-004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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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XG-202405SL-004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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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郑家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1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家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及争取上级投资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郑家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安陆市、京山市、应城市 建设规模:郑家河灌区为大型灌区,属Ⅲ等中型工程。按照渠道及渠系建筑物设计流量确定工程级别,东、西干渠工程级别为4级,支渠和渠系建筑物工程级别为5级。基本同意现状水平年为2021年,规划水平年为2027年,设计灌溉保证率为80%,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7。郑家河灌区设计灌溉面积31万亩,到2027年,改善灌溉面积28万亩,恢复灌溉面积3万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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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①渠道整治。本工程整治渠道共计139.128公里,其中:东干渠23.690公里,西干渠26.398公里,支渠22条、总长度89.040公里。②渠系建筑物整治。共计651座,其中:渡槽18座(拆除重建15座、维修加固3座),跌水9座(拆除重建9座),隧洞8座(维修加固8座),节制闸18座(拆除重建11座、维修加固3座、新建4座),泄洪闸17座(拆除重建13座、维修加固4座),退水闸2座(新建2座),分水闸23座(拆除重建22座、维修加固1座),渠下涵64座(拆除重建22座、维修加固42座),农桥152座(人行桥拆除改建机耕桥39座、维修加固19座,机耕桥拆除重建32座、维修加固62座),测流桥11座(拆除重建2座、维修加固9座),直灌口329座(拆除重建163座、提档升级58座、更换剅门108座)。③管理设施建设。在灌区干渠布设公里碑、百米桩及警示牌等管理设施,改造堤顶管护路44公里,东、西干渠各22公里。本标段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承担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测)设计任务、完成工程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不含工程征占地、拆迁、移民搬迁安置)等全部工作,并进行试运行、验收、移交以及缺陷责任保修等所有工作,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档案等进行相应的工作和服务,并依据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内容划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标段为工程建设监理。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6-18 合同估算价:41289.2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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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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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营业执照(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均须满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勘察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满足)满足下列条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满足)满足下列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3.1.2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满足):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中型及以上水利工程设计或水利工程施工或水利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3.1.3人员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满足):①总承包项目经理: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承诺书);②施工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③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④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联合体中承担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⑤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联合体中承担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3.1.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②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负责人(含: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5)目规定的不得存在其他情形。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①-⑥、⑧项信誉要求,联合体应具备⑦项信誉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2)釆用联合体投标的要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第二章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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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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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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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①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②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4009980000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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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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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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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根据“一网通投”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招标公告中第4部分“4.招标文件的获取”内容修改为“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服务操作用手册)。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21日24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第5部分“5.投标文件的递交”内容修改为“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2日09时3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