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孝感大数据产业创新服务中心(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HBXG-202601FJ-001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
||||||||||||||||||||||||||||||||||||||||
|
招标编号:HBXG-202601FJ-001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孝感大数据产业创新服务中心(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已由孝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9-420950-04-01-2408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澴川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澴川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位于复兴大道以北,崇德路以西,吴家店路以南,庙湾东路以东。 |
||||||||||||||||||||||||||||||||||||||||
| 建设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10533.21平方米(165.8亩),一期总建筑面积53828.51平方米,主要建设1-4#厂房(2#厂房含机电装修)、5#职工宿舍(含基本装修)及室外配套工程。 |
||||||||||||||||||||||||||||||||||||||||
| 合同估算价:1063.6万元 |
||||||||||||||||||||||||||||||||||||||||
| 其他:/ |
||||||||||||||||||||||||||||||||||||||||
|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2)(须满足①或②):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若是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一方满足要求即可),(3)拟派人员资格要求:提供近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①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工程建设类或工程咨询类)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类似工程项目咨询和管理经验(提供具有类似工程项目咨询和管理经验的承诺书),可兼任一项专业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②负责本项目监理专业负责人需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负责本项目造价专业负责人需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相同资格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各专业负责人;③其他人员: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各1名;拟派监理员3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员2名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员1名;拟派其他造价人员2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质。
(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 项工程投资额20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或工程投资额20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或工程投资额20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若是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5)企业财务要求:投标人三年内平均净利润大于0,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的财务审计报告。
(6)企业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注:因“信用中国”网站改版,该项查询直接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相关主体(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承担相同的工作,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具有同类资质但各方分工不同,按各自分工对应的专业确定资质等级。 3.4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 |
||||||||||||||||||||||||||||||||||||||||
| 4.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
|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01月09日至2026年01月13日。 | ||||||||||||||||||||||||||||||||||||||||
| 8.联系方式 | ||||||||||||||||||||||||||||||||||||||||
|
||||||||||||||||||||||||||||||||||||||||
|
2026年01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