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409浠水县巴河镇段(下巴河特大桥-大广高速)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HBXS-202310GL-017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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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XS-202310GL-017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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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S409浠水县巴河镇段(下巴河特大桥-大广高速)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浠发改审批【2023】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浠水县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万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浠水县巴河镇下巴河特大桥至大广高速。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下巴河特大桥浠水岸桥头,沿现状S409拓宽改造至大广高速巴河互通处,路线全长3.4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兼顾城市道路、园区道路功能的需求,采取主辅分离方式建设。其中主路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80km/h;辅路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50km/h。项目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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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建设工程EPC总承包(含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范围: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期设计现场服务工作。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范围:设备和材料采购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试运行、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补、工程移交、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07 合同估算价:26226.0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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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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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设计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 ②勘察资质:投标人需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设计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 ③施工资质:投标人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拟派项目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 ②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 ③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2023年公司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1.4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须满足以下业绩条件之一: (1)承接过一项公路工程EPC总承包业绩(合同额15000万元以上)或 (2)承接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额15000万元以上)和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过1条3km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2020年、2021、2022年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财务状况良好(若为联合体投标,仅牵头单位须提供); 3.1.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牵头方须为施工单位,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应是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仅允许1家设计企业与1家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5、递交投标文件后,联合体成员不得更换。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第二章 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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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09日至2023年10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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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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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相关附件等。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公管文[2021]20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浠水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浠政发[2021]8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6.2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 CA 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均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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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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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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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