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兰溪巴河片区)第三标段澄清说明(2)
各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附表(第19页)“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表中的“业绩要求”不变。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项所涉及的项目管理机构②项目
经理业绩(20分)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项所涉及的业绩(15分)均无金额限制。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以企业近三年( 2018、2019、2020年度)的财务审
计报告为准;如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满二年不足三年的则提供近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满一年以上不够两年的则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4、本次澄清说明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定开标时间不变。
浠水县农业农村局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