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浠水县小集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第一期)巴河镇片区、竹瓦镇片区总承包(EPC)答疑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根据投标人提问,现回复如下:
疑问1:投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第3.5.3条,请明确环保工程业绩具体包含哪些内容,污水处理及市政污水收集类工程是否属于环保工程业绩。
答:自行判断。
疑问2:设计业绩要求是否以合同投资额为准?
答:设计业绩金额是指工程投资额。
疑问3:投标文件3.7节“投标文件的编制”,请明确对投标纸张规格及文件大小等有无限制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4:投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2.2.1分值构成:承包人实施方案20分,2.2.4中总承包施工方案得分满分为25分,两者不一致,请明确。
答:本项已在2024年8月2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修正。
疑问5:能否提供初设文件word文本、图纸CAD电子版及概算软件电子版资料,或提供项目cad电子版地形图。
答:以提供过初设资料。
疑问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5.3中提到,今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是指环保工程设计业绩(1000万元以上); 而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信业绩评分,企业业绩一栏中描述为“投标人近五年每增加一项合同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环保工程设计业绩......”。 以上两处对于业绩要求的表述不一致,现不明确1000万的业绩,是指设计项目的工程投资额,还是设计项目的设计合同额(设计费)。 是否能进一步明确此项内容?
答:设计业绩金额是指工程投资额。
本答疑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湖北中泽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