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EPC)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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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XE-202303FJ-004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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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宣恩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EPC)已由宣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302-422825-04-01-47404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宣恩酉发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宣恩酉发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同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宣恩县珠山镇兴隆街今典·城市之星商务休闲楼 建设规模:改建建筑面积约5468平方米,完成排水排风系统、电气暖通空调系统、智能化系统、电梯、消防监控等相关设施设备购置安装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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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包括:(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配合竣工图编制、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等。提供建设工程报规、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中标人以1344万元作为上限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改扩建内容可适当进行调整,具体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2)施工:包括经招标人确认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全部工程内容;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满足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设施设备的采购。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5-01 合同估算价:137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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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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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要求);(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近五年承接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10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年度财务报告还未出的提供2019、2020、2021年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按实际年度提供(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的权利义务;②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③联合体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成员应是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查询)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网站 http://xypt.hbggzyfwpt.cn/html/mh/index.html查询)列入“重点监管对象”。④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 [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未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情形,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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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4月01日至2023年04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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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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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集体议事法。异议联系人:谢青 异议联系方式:0718-8277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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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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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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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