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宣北产业新区建设项目(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EPC)(HBXE-202402FJ-004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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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XE-202402FJ-004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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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宣恩宣北产业新区建设项目(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项目名称)已由宣恩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宣恩两山转化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宣恩两山转化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宣恩宣北产业新区建设项目(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宣恩县北部椒园镇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为14666.67㎡,总建筑面积约1350 ㎡。建设处理规模5000t/d的污水处理厂,包含格栅池、调节池、气浮设备基础、厌氧池、好氧池、二沉池、集泥池、污泥浓缩池、脱水机房及加药间、鼓风机房、配电室、控制室、化验室、在线监测室、事故池、巴氏计量槽、产水池、加药间及管理用房、流量计井等主体工程;以及场平工程、厂区道路、厂区绿化、厂区围墙、厂区大门1座、室外照明及安防、室外供配电、自控系统和室外给排水等总图工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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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清单和预算编制),及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否则漏考虑的项目费用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针对招标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体现在报价中。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3-31 合同估算价:3960.6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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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能会采取分段施工,具体施工段及日期以监理书面通知为准,乙方需无条件配合。因交叉作业导致的工期延误和费用索赔不予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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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化证件);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900万元或日处理量不低于5000t的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者承接过①或②:①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900万元或日处理量不低于5000t的污水处理厂施工业绩;②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3900万元或日处理量不低于5000t的污水处理厂的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不能反映项目业绩指标的,可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 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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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2月23日至2024年02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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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1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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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一)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集体议事法定标。异议联系人:于全蒙,15337163503 ; (二)对招标公告中“4.招标文件的获取”做以下修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手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恩施州宣恩县-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服务操作用手册)。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2月27日24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三)对招标公告中“5. 投标文件的递交”进行以下修改: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手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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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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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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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