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恩县李家河镇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质量保证金澄清的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宣恩县李家河镇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质量保证金更正,通知如下: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 号)的要求,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1.5%,现以1.5%为准。 答疑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答疑澄清公告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澄清公告为准,其他不变,特此说明。
湖北启扬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