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宣北产业新区建设项目(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次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经研究决定,现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修改:
1、原招标公告第3.2条内容: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现修改为: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专用合同条款14.2.1条: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项目合同金额(不含预备费)的20%。
现修改为: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
3、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3月10日24:0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3月26日9:00。
宣恩两山转化运营有限公司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