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2024年和美乡村建设示范——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EPC)(HBYC-202409SZ-02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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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YC-202409SZ-02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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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应城市2024年和美乡村建设示范——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EPC)已由应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应发改审批[2024]2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应城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应城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建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杨河镇巡检社区,城北街道办事处北十村、魏河村 建设规模:铺设DN300HDPE聚乙烯双壁波纹污水收集管8586米、DN200HDPE聚乙烯双壁波纹污永污水收集管324米、De160PVC-U污水收集管8276米、De110PVC-U污水收集管10958米;新建污水检查井216座、混凝土沉泥井27座、出户井232座;新建5T/d大三格化粪池+人工湿地4套,安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7套;混凝土路面破除与恢复705平方米及挖沟槽土方、回填方附属工程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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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红线内全部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等,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设计部分:本项目范围内设计所需的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2、采购部分: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提供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 3、施工部分: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预算;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竣工图编制;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后期工作(服务)。 4、其它:配合项目业主办理本工程所涉及的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直至顺利获得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书;为与本工程项目建设相关的其它参建单位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助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做标段划分有且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30 合同估算价:502.8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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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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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1.2施工资质: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 2021 年或 2022 年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方成员均需提供)。3.1.4 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EPC)、设计、施工的业绩:①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方)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0个月)至少承接过一个单项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②设计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的单位)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0个月)至少承接过一个单项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③施工业绩: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方)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0个月)至少承接过一个单项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注:①②③满足一项即可,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1.5项目负责人资格:①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担任过类似工程(单项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项目经理应由施工单位的人员担任);②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 注:以上拟派人员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3.1.6 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3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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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09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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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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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①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 电子交易平台 ”网上开标大 厅,等候开标;②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 4009980000 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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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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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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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