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5.6,投标人信誉声明应附资料为:投标人无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本单位是否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截图”和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由投标人在信誉声明中自行承诺。其他证明材料要求:/;现修改为: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本单位是否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截图”和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由投标人在投标人信誉声明中自行承诺。其他证明材料要求:/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2024年6月13日 09时30分 修改为:2024年06月27日 09时00分。
3、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招标范围开展我市东杨岭镇景墩村、筑墩村、伍份村、齐王村、田店镇张陈村、店坡村、姜店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招标”修改为:“开展我市东杨岭镇景墩村、祝墩村、伍份村、齐王村、田店镇张陈村、店坡村、姜店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招标”。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