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退投标保证金公告
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我单位历史沉淀投标保证金进行了清查,发现湖北恒丰建设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的13笔历史沉淀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现予公告,公告期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个月。请下述单位在公告期内到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逾期未办理退还手续的,我中心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存处理后上缴国库。
一、历史沉淀投标保证金清单
序号 |
名称 |
1 |
湖北恒丰建设有限公司 |
2 |
天门市交通工程公司 |
3 |
随州市曾都区云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 |
湖北金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 |
武汉康鹏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6 |
湖北江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 |
武汉鸿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8 |
湖北鸿盛华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 |
湖北鸿盛华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 |
湖北卓越腾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1 |
江西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2 |
湖北长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3 |
湖北文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二、单位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退还申请书和授权委托书(须注明:因提供虚假资料导致国有资产损失的,由提供资料方承担法律责任。)
2.单位缴款原始凭证或凭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申请退款的,退还时单位名称和账号须与缴入时保持一致,按照原路退还原则办理退还。
4.请上述单位在公告期内到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退款并按要求提交退还材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应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荆大道219号411室。
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及电话:程剑、张红春 0712-3527777。
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