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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仁孝医护养老项目(EPC)(HBYC-202601FJ-002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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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YC-202601FJ-00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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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应城市仁孝医护养老项目(EPC)已由应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509-420981-04-01-37414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鑫欣优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23.25%贷款:76.75%招标人为湖北省鑫欣优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欣心园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应城市城区、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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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为44682㎡,包括应城宾馆、应城商场汤池培训中心、开发区原弘锦研发楼、开发区闲置楼。建设内容包括装修工程、机电工程、电气系统、医疗医护设施设备购买和安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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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13029.0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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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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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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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3.1.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资质条件:同时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近三年(2021-2023 年或 (2022-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方成员均需提供);
3.1.4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EPC)、设计、施工的业绩:①单项投资额不低于8000万元或单项合同中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②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8000万元或单项合同中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 3000 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③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或单项合同中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 3000 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注:①②③满足一项即可, 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5 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项目经理应由施工单位的人员担任)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1.6 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 一并递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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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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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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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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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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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01月17日至2026年01月21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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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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