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文化馆、图书馆改建提档升级EPC项目英山县文化馆、图书馆改建提档升级EPC项目(HBYS-202409QG-009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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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YS-202409QG-009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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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英山县文化馆、图书馆改建提档升级EPC项目已由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英发改审批【2024】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英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70.0%自筹资金:30.0%招标人为英山县文化和旅游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宇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英山县温泉镇 建设规模:英山县文化馆、图书馆改建提档升级EPC项目建设内容:1、将财智广场三、四楼装修改造成图书馆,总改造面积2057.47 平方米。改造范围包括:室内装修、门窗、给排水、电气及安防等,并配置相关设备设施。2、将原党校进行改造,作为文化馆使用。主体建筑改造面积 1868.24 平方米,室内基础设施改造包括室内装修、门窗、给排水、电气、消防及通风等。在院内空余位置新建报告厅368.44 平方米,舞台 154.24 平方米。立面改造面积 1330 平方米,轻钢屋面改造 320.4平方米。3、及其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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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英山县文化馆、图书馆改建提档升级EPC项目建设内容:1、将财智广场三、四楼装修改造成图书馆,总改造面积2057.47 平方米。改造范围包括:室内装修、门窗、给排水、电气及安防等,并配置相关设备设施。2、将原党校进行改造,作为文化馆使用。主体建筑改造面积 1868.24 平方米,室内基础设施改造包括室内装修、门窗、给排水、电气、消防及通风等。在院内空余位置新建报告厅368.44 平方米,舞台 154.24 平方米。立面改造面积 1330 平方米,轻钢屋面改造 320.4平方米。3、及其它。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01 合同估算价:750.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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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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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2)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联合体投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②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须符合下列要求:①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则须由牵头人拟派)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②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③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④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⑤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含培训合格证),安全员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拟派的上述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是联合体各单位提供均可)在岗在册正式员工,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在投标人单位缴交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5)业绩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近3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承担过 1 项以下业绩之一:①建筑面积在2000㎡及以上或者单项投资额在 6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业绩;②建筑面积在2000㎡及以上或者单项投资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和建筑面积在2000㎡及以上或者单项投资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投标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亏损,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近3年(2021-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至少需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7)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如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提交《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并在“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所需其他资料 ”中提交,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问题,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 ”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 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和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建办〔2021〕11 号)、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厅头〔2022〕2171 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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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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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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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采用“评定分离 ”(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 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详见发包人提供的资料附件定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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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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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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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