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老旧城区给排水能力提升项目-城区污水治理能力提升工程(一标段)缺项、漏项项目修改公告
各投标人:
现对英山县老旧城区给排水能力提升项目-城区污水治理能力提升工程(一标段)缺项、漏项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2项现修改为:“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且牵头人需为施工方,联合体协议书中需明确联合体各方在项目中的分工及权利责任。”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项现修改为: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ü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单位组成(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需明确联合体各方在项目中的分工及权利责任;(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
3、原招标文件与本次修改不一致的,以本次修改为准。
英山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