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HBYS-202409SZ-011001
各潜在投标人:
英山县2024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工程EPC(一标段)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1、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16969990.93元(含:暂列金1367950元;暂估价3235992元)。其中:(1)设计费:290000元;(2)建安费:16679990.93元(见附件),建安费由5个部分组成,5个部分投标限价均不得超过以下限价:①道路改造工程:8690948.52元;②公共服务设施:805980.58元;③弱电入地工程:1090000元;④城区基础设施更新:4676061.83元;⑤城区公共设施更新:1417000元。2、投标人的报价由设计费和建安费组成。投标人的设计费报价不得超过290000元,建安费报价不得超过16679990.93元。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款第四条招标人补充要求中补充:6、结算方式:结算价以审核完成后财评报告+中标下浮率作为结算依据,财评未受理,则按政策文件采用固定下浮8%+投标下浮作为结算的依据。若两者有相差,取最低值作为结算参考依据。7、施工单位中标后一个月内启动建设,开工之前完成财评及图审工作,经过财政评审后,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遵守财政评审意见,财评报告作为工程结算参考依据。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总分100.9分),投标报价30.9分。
四、随本澄清公告一起上传的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
原招标文件如有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英山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湖北恒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