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和平路祥云湾段110kv线路迁改工程云梦县和平路祥云湾段110kv线路迁改工程(HBYM-202311QG-010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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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YM-202311QG-010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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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云梦县和平路祥云湾段110kv线路迁改工程已由云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审批【2023】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梦县鑫泽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其它:100.0%招标人为云梦县鑫泽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思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云梦县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1、110kV泽西线7#-16#、泽云线7#-13#迁改;2、110kv泽凤线5#-9#迁改。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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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按照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以及合同要求,在满足技术、质量、安全、费用、进度、职 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条件下,完成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工程总承包(EPC)工作。 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2-25 合同估算价:1436.2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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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初步设计应满足行业管理部门审批的深度要求,施工图设计应满足国家及湖北省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政府部门的图审。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 100%,并通过竣工备案,质量评审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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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施工资质:①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取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②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3)财务要求:须投标人提供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方成员均需提供);(4)业绩要求:近 5 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 项 110kv 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或电力工程施工或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作为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即可)。(5)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2)施工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3)设计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职业资格(如联合体投标,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6)信誉要求: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被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不存在法律 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 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未因 拖欠农民工工资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或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等(以上由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或投标人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 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和其他投标人 组成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2)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3)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承担工作均不得变动;(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5)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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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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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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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①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 电子交易平台 ”网上开标大 厅,等候开标; ②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 4009980000 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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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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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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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