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郧西天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HBYX-202412SZ-015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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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YX-202412SZ-015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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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郧西天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已由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审批【2024】5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郧西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扶持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郧西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兆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郧西县城关镇 建设规模: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土建除生化组合池按近期1000m3/d规模建设外,其余按远期2000m3/d规模一次建成,设备按近期1000m3/d规模配置。污水处理工艺采用“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水解酸化池+絮凝反应池+生化组合池(AAO+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出水水质标准为准Ⅳ类标准,处理后的尾水排入天河。污泥处理工艺采用“机械浓缩+机械脱水”,处理后的污泥含水率降至60%,外运至城关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置。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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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实行全过程管理。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竣工结算文件、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并通过验收、移交;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湖北郧西天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02 合同估算价:7760.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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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2)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的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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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一项单项投资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的市政工程(含污水处理)类似项目施工或设计业绩(包含EPC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4)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拟派项目经理满足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任职;④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量员)持有有效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以上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完税发票和人员名单等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联合体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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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07日至2024年12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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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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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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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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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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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