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安家水厂巩固提升工程郧西县安家水厂巩固提升工程(HBYX-202407SL-013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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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YX-202407SL-013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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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郧西县安家水厂巩固提升工程已由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以西发改审批〔2023〕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郧西县水利和湖泊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郧西县天源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郧西县 建设规模:主要内容包括取水工程、输水净水工程和配水工程。 (1)取水工程:改造现状主水源原水蓄水池,新建备用水源取水工程。 (2)输水管道工程:新建主水源输水管道,新建备用水源输水管道。 (3)净水工程:净水厂建后供水规模为4700m3/d,包含建(构)筑物:模块化净水设备、清水池、反冲洗水池、反冲洗泵房;改造加氯间;配套自控系统及仪表系统。 (4)配水工程:县医院东区至车家沟段管网延伸工程。 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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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取水工程、输水净水工程和配水工程。 (1)取水工程:改造现状主水源原水蓄水池,新建备用水源取水工程。 (2)输水管道工程:新建主水源输水管道,新建备用水源输水管道。 (3)净水工程:净水厂建后供水规模为4700m3/d,包含建(构)筑物:模块化净水设备、清水池、反冲洗水池、反冲洗泵房;改造加氯间;配套自控系统及仪表系统。 (4)配水工程:县医院东区至车家沟段管网延伸工程。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20 合同估算价:1354.7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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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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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企业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提供信用截图);(3)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3.业绩要求:近3年承接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水厂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官方网页连接及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资料)(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单位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即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资格证、注册证),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②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近3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5)目规定的不得存在其他情形(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上述信誉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要由牵头人在系统中选择联合体成员并由联合体成员在系统中进行确认,且确认工作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②联合体应满足规定的资格条件。③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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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7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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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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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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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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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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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