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库区支流天河观音镇至河口段水生态修复工程丹江口库区支流天河观音镇至河口段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HBYX-202209GT-00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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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YX-202209GT-00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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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丹江口库区支流天河观音镇至河口段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西发改审批【2021】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扶持及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十堰市生态环境局郧西分局 ,招标人为湖北钖发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郧西县工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丹江口库区支流天河观音镇至河口段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郧西县观音镇集镇至天河口集镇河口段水域 建设规模:(1)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新建河道护坡河段1300m;河道清淤1252m;建设河道缓冲带及观音镇无废示范区,修复生活污水管网1050m。 (2)河滨、沟渠生态修复工程:新建生态护坡河段1120m并沿河修建亲水步道;修复河道滑坡面积1631m2,对700m沟渠进行生态护坡建设及渠底清淤;设置不同规格垃圾分类箱及垃圾收运设施。(3)入河排口整治工程:增设一套50m3/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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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本项目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及安装、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后期移交以及缺陷责任保修、养护等所有工作。具体工作如下:(1)设计工作: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2)采购工作:完成项目所需所有材料、设备(含污水处理设备)等采购;(3)施工工作:①包括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相关检测。②相关报批、报建、现场协调及验收工作:派出专人负责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凡工程中涉及到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应配合招标人完成上述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1-08 合同估算价:4269.9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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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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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资质须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须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以下任意一项业绩:①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4000万元的生态治理(生态修复)或环境治理类工程设计业绩 (注:须提供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②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生态治理(生态修复)或环境治理类工程施工业绩(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③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生态治理(生态修复)或环境治理类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予认可);(5)拟派人员要求: ①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为投标人企业在册正式员工;(提供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个人承诺函、以及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执业资格证书、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②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且为投标人企业在册正式员工。(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书、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的个人承诺函、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③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为投标人企业在册正式员工。(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执业资格证书、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④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包括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其中,安全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他人员需具有有效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⑤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6)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提供一体化平台登记的企业基本信息和本项目拟派人员信息(岗位对应登记截图);(7)施工机械设备要求:“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须说明设备来源(包括租赁意向)、目前状况、停放地点等情况,并提供所有设备的相关证明材料(自有设备的原始发票复印件,租赁设备的租赁意向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8)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9)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方成员均需提供);(10)劳动保障征信要求:根据十人社发[2018]87 号文件之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须取得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A级守法诚信企业(提供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带二维码的查询截图)或由十堰市劳动劳动保障监察局出具带鲜章的劳动保障征信查询意见书(A级证书)。否则,视为投标无效(本条仅指施工资质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提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3)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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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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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0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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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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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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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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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